(十二)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还需要提交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的,能清楚反映申报人单位评价、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与继续教育、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真实情况的多媒体介绍材料(PowerPoint文稿,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人员,须按粤水人〔2004〕 141号文规定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粤人发〔2004〕223 号文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上述(六)至(十一)项材料全部装订成一册,材料较多的可分两册装订。
申报评审材料必须工整、规范、清晰,符合规定的质量、数量和规格要求,并用标准牛皮纸资料袋封装,无破损,加盖密封章。材料袋封面贴上《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顶部和底部分别写(贴)上申报人姓名、单位。凡是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资历、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时效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8月31日。
五、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粤人发〔2007〕35号文规定执行。申报材料受理后,凭受理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自行到广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交费,交费后将有银行盖章的缴款通知书第二联退受理部门。
六、评审公示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实行评审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的双公示制度。有关要求按粤人发〔2011〕123号文规定执行。
七、受理材料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申报概不受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16 号广东水利大厦1810室(广东省水利学会)。
联系人:李彬、高翀
联系电话:020-38356468、38356337,传真:020-38356333
电子信箱:gdsslxh@yeah.net
政策咨询:黄其忠,电话:020-38356077
有关职称申报评审的申报表格,请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gdrst.gov.cn)的“下载中心”-“新版职称评审表”中查阅、下载。
《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1999〕34号文),请到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定”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