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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关于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关于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证监[2003]183号)


各期货经纪公司:

  为完善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工作,自今年6月份以来,我办与五家结算银行签订了《期货结算资金监管协作备忘录》,形成了期货保证金协作监管机制,同时与三家交易所建立了保证金情况沟通渠道,大大增强了对保证金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办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办决定于2003年11月下旬对辖区内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证金封闭管理制度的制定、保证金账户开设和管理、保证金存取和划拨以及保证金的日常平衡测算情况。请各公司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各期货经纪公司必须每日进行保证金平衡测算,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三、从12月份开始,各期货经纪公司应按以下要求向我办报送有关平衡测算材料:

  1. 平衡测算材料包括保证金平衡调节表(见附件)和三个交易所的资金结算表(交易所网站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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