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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省重点引智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省重点引智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鲁外专〔2011〕70号)


各市外国专家局(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2012年全省重点引智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重点引智项目计划要求

  (一)申报原则

  1、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并列入各市和部门重点工作计划、或具有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

  2、在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省重点引智项目必须含有单项或多项引智因素(如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成果示范推广等),并于当年可执行。各市各部门限报1项,并注意不要与国家重点引智项目重复申报。

  2、各市各部门确定申报项目后,认真填写《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3、请认真梳理“十一五”期间已组织实施的全省重点引智项目并填写《“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引智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和汇总表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sdhrss.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

  4、请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实施的所有省重点引智项目成果,每个成果形成易宣传的文字材料并附相关图片。

  5、请书面提交对省重点引智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字数不限。

  上述材料连同电子版请于12月31日前报省外专局引智综合处。

  二、申报2012年示范推广项目计划要求

  (一)申报原则和重点:

  申报原则: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展现特色、注重实效。

  申报重点:

  1、蓝黄两区特色产业项目;

  2、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林生物质工程、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等方面项目,推进畜产品、水产品及水果、花卉等生产技术提高的项目);

  3、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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