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1]9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
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主题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围绕今年教师节的主题,采取座谈会、主题演讲、文艺晚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教育规划纲要,把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今年9月是我省教育系统开展的第三个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各地各校要围绕今年师德主题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师德建设教育活动力求贴近学校,贴近教职工,增强针对性,强化实效性。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及即将出台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今年,我厅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在全省教育系统继续开展以“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
三、组织走访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