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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森林浙江行动方案的通知

  3.加快平原绿化步伐。针对平原地区总体缺林少绿、生态建设滞后的特点,组织实施平原绿化“1818”行动,以沿海沿江、公路铁路、内河航道、村庄城镇、农田林网、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着力构建完善的平原森林生态系统。到2015年,全省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18%以上,新增林木面积180万亩。
  4.扎实推进通道绿化。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沿线绿化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坚持绿化、美化、彩化相结合,加快公路沿线绿化进程,优先抓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绿化,重点加强省际交接地段绿化,同时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和养护,全面提高公路、铁路、河渠、堤坝沿线绿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新增公路绿化里程3000公里。
  5.大力发展碳汇林业。组建完善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专项基金浙江碳汇基金,加快建立地方专项。探索碳汇林业市场机制、碳交易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则,建立完善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构建社会捐资造林获取二氧化碳、提前储存碳信用的平台,促进碳汇林业项目有序开展,鼓励捐资造林增汇和志愿减排,在全省掀起碳汇造林热潮。
  ⒍积极推进人居森林建设。加快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重点加强四大都市经济圈的森林城市建设,将营造森林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相结合,大力发展乔木树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彩叶树种,营造立体绿化、生态绿地、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着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效益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全省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城市3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
  ⒎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坚持森林科学经营,组织实施“1165”森林提质行动,以松、杉等针叶林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幼林抚育经营、林相改造和珍贵用材林培育,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和生态功能。到2015年,全省完成森林抚育经营1000万亩,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100万亩,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每公顷达65立方米以上。
  (二)大力发展现代森林产业。
  1.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林业园区,加快推进木业、竹业、花卉苗木、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等六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进一步增强富民能力。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根据林区实际制定合理的道路等级、路网密度等标准,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建设资金。到2015年,全省建设现代林业综合园区50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70个以上、特色精品园180个以上,面积150万亩以上;建设林区道路5万公里,林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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