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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绿色矿山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为保证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行署成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工作:
  组 长:曹宪双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姜明辉  行署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魁伟  行署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王炳金  行署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薄其成  行署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志新  行署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
  张冬梅  行署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 凯  行署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文科  行署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志彬  行署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工作。
  主 任:王炳金  行署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蔡新伟  行署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董立馨  行署国土资源局项目科科长
  顾洪岚  行署国土资源局耕保与环境科科长
  盛立新  行署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科长
  马春红  行署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储量科科长
  陈 婧  行署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管理科科长
  刘希宝  行署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苏位和  行署资源管理局林地林权科科长
  孙立仁  行署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一科科长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专业队伍和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绿色矿山建设中的各项业务支撑工作。
  (三)抓好试点,总结经验
  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要积极指导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督促矿山企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绿色矿山创建的指标体系,为全区全面铺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提供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矿山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条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区和谐的协调发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绿色矿山创建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奠定基础。开展绿色矿山“好新闻”评选工作,表彰绿色矿山建设的先进典型;鼓励矿山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绿色矿山,带动矿山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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