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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二)年度目标。
  --到2011年底,全面完成市政府民生工程确定的新建、改建、扩建28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和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3.6%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8.3%以上,有1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市示范性幼儿园、一类幼儿园办园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增专任教师1186人,培训在职园长150人、教师1500人、保育员500人;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检测体系。
  --到2012年底,新建、改扩建43所公办幼儿园,61%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标准化幼儿园完成提升建设任务,市示范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增加50所,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70%,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7%以上,有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增专任教师1246人,培训在职园长150人、教师1000人、保育员750人;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到2013年底,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任务。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一类幼儿园再增加30所。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7%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8.5%以上,有1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增专任教师965人,培训在职园长100人、教师1000人、保育员750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和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四、具体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利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101所安全、普惠的公办幼儿园,到2013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办好村级幼儿园。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统筹规划,新建、改扩建28所城区公办幼儿园、65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8所村级幼儿园,促进公办幼儿园的合理布局。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应逐步实行剥离,从2012年起,小学不再附设一年制学前班,有条件的学校可举办学前三年“四独立”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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