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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扩大资源供给,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与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低收费、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园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与服务群众原则。以幼儿为本,从幼儿和家长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安全适用、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坚持提升质量与规模发展并重原则。在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坚持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重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坚持改革创新与重点突破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形成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本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到2013年,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400所以上,其中公办和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新增101所,达到160所以上,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40%以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新增22263人(含撤消学前班8992人),达到5422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5%以上;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公办幼儿园新增教职工4471人,其中专任教师3397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利用三年时间培训幼儿园园长400名、教师3500名、保育员2000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90%以上,85%以上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规范管理明显增强,保教质量明显提高。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并举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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