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二批“百千对接工程”的通知
(粤知政〔2011〕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落实《关于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 的指导意见》(粤知政〔2010〕1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推动2011年“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以下简称“对接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的开展,现组织开展代理机构参加今年第二批“对接工程”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申报条件
1. 专利代理机构:参加对接工程的代理机构,申报条件除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外,2011年7月份电子申请率应达到60%以上。
2. 专利代理人:参加对接工程的代理人,申报条件应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1. 请各地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对接工程的申报工作。
2. 请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填写申报表参加对接工程,并于2011年9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申报表以电子和纸件方式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专利代理机构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
专利代理机构申报表
编号:
机构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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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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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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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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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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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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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从业总人数
| ( )人 其中:执业代理人数( )人
| 惩戒情况
|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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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专利代理量
| ( )件 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件;PCT专利(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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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专利电子申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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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专业特长
| 医药化学 机械 物理 计算机技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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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服务特色
| 专利代理 专利诉讼 专利检索与分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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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入相关行业协会或联盟
| 有(名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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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优秀专利代理人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
资格证号
| 专业及擅长代理的技术领域
| 代理质量优良的发明专利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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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接工作申请书:(内容包括:①对开展对接工作的认识②申报参加对接工作的意愿③对接工作能否服从组织统筹管理、不扰乱代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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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展对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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