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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1〕68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三年来,在各地区、各单位、各推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100多万只,每年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任务,为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精神,我省今年要完成800万只的推广任务。为确保按时完成推广任务,特制定《2011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推广。

  附件:一、2011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2011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2011年8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的要求,在总结以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下达的任务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意义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推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照明产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既节电、又省钱,看得见、摸得着,效果直观,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便于宣传和普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助于消费者养成自觉选购节能产品的良好习惯,影响消费者的长期消费行为,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省推广80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预计全部投入使用后,可每年为居民节电约3.87亿千瓦时,节约电费2.32亿元,减少CO2 排放约38.65万吨,SO2排放约3.86万吨。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开局之年,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各地区、各单位、各企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今年的推广任务顺利完成,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推广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将高效照明推广工作作为惠民生、促节能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宣传,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种方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推广任务。

  (二)推广任务。

  2011年我省必须推广高效照明产品800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直管/螺旋形)660万只,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140万只,高压钠灯2万只(不计入任务指标)。

  按企业分配:根据各推广企业的申请,经研究并报国家核定,将推广任务分配给6家推广企业。其中,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只)、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10万只)、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只)和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60万只)提供;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由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0万只)提供;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由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90万只)和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万只)提供;高压钠灯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万只)提供。

  按地区分配:依据各市上报的对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将全省推广任务分配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并配套安排推广企业(见附件2)。高压钠灯由各市自行确定,不计入推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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