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太原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太原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太原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有关要求,我市定于2011年7月-8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排查治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推进水运企业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监管及政府部门综合监管“三个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太原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各县(市、区)专项行动。
组长:王建生(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许国平(清徐县副县长)
张越(小店区副区长)
王国栋(迎泽区副区长)
梁勇(杏花岭区副区长)
李崇斗(尖草坪区副区长)
岳元春(万柏林区副区长)
姜保牛(晋源区副区长)
刘勇刚(古交市副市长)
杜小灵(阳曲县副县长)
赵生魁(娄烦县副县长)
高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石爱军(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员:范扣明(清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武良(小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武勇(迎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有保(杏花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俊(尖草坪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宝同(万柏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