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法律法规、理想前途、安全防范、职业素养、职业道德、传统文化和感恩教育,形式多样,成效明显。近三年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少于10名。
学校认真开展“三自”教育,成效显著。近三年每年学生流失率低于5%,各科成绩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80%以上,家长满意率达85%以上。
班主任工作规范,成绩突出,在全省有示范作用。教师在学生管理方面的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奖。
学生宿舍管理有创新,以人为本,经验突出。宿舍整洁、清洁、美化、净化。近五年,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学生群体性恶性事件。
第五条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显著、特色突出,在全省技工院校具有示范作用。
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学校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学校精神特色鲜明,有明确的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学校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技能节等校园文化活动,其中两项以上举办届数不少于10届;校园文化成果(文艺演出、文艺作品等)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物质文化建设方面:校园环境整洁优美,绿化面积达到校园占地面积的30%以上;拥有图书馆、阅览室、塑胶跑道田径场;藏书量不少于5万册,田径场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拥有校园网、校报、学报、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体,校园网达千兆,校报每月不少于一期,学报每学期不少于两期;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有固定的形象识别系统。
制度文化建设方面:学校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学校的主要工作中,成立了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把校园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学校预算;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具有新思路、新举措;建立了ISO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有效运行3年以上;建立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广东省技工教育名专业评审条件
第一条 该专业特色鲜明,适应当地支柱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符合企业就业岗位需要和技能型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形成以名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连续开设5年以上,为该校最有特色的常设专业。在全省技工院校同类专业中起到示范作用,在校全日制学生不少于学生总数的20%(或不少于500人)。近三年,每年职业培训不少于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