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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教育“三名工程”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 改革创新成果领先。

  学校深化并创新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成为合作企业的人才智力保障,为建立现代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创造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至少3个常设专业与企业共建了“校中厂”、“厂中校”生产实训中心;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并取得丰硕成果;实行“校企双制”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校企合作“优先服务”、“增值服务”和“深度合作”三大服务合作平台;校企联合培养认同企业文化、符合企业工艺技术需要的技能人才,并成为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技术改造等服务,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并得到企业充分肯定。

  全面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形成学校和企业二元融合、工学一体、互补互促的办学机制。推行工学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与企业共建一体化课程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和学分制管理。

  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等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在科研课题、技术研发、教学论文、优秀教案、教学课件和教材开发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近三年,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部省级奖项不少于30项。

  第七条 专业设置紧贴产业发展新需求。按照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建立学校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适应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

  常设专业不少于6个,特色鲜明、成果突出。重点建设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服务于六大产业的新专业,调整改造老专业,形成以常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有效服务于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建设专业群。

  第八条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显著。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不断完善优化并改革创新内部资源配置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在全国推广应用的先进经验。

  第九条 校园文化特色突显。学校重视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关注学生,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管理规范、德育工作有特色,做到制度健全、执行得力,学风、教风、校风良好,特色突显,在全国有示范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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