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承担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相关职责;对口联系文化部,邀请文化部领导出席文博会,争取文化部在城市论坛上发布对台文化政策,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承办好项目签约仪式;会同厦门市海峡两岸文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做好综合服务区、海西城市展区、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两岸演艺产业交易区等的组展工作。
省广电局:负责对口联系国家广电总局,邀请国家广电总局领导出席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争取国家广电总局在城市论坛上发布对台政策,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牵头会同厦门市有关单位做好广播影视产业展区的组展工作;配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好项目签约仪式。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口联系新闻出版总署,邀请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出席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争取新闻出版总署在城市论坛上发布对台政策,跟踪落实有关工作;配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好项目签约仪式;会同厦门市做好第七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与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的协调衔接工作。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文创展区组展工作,组织省内外文化旅游企业参展参会,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
省信息化局: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文化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展区组展工作;配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好项目签约仪式。
省体育局:牵头会同厦门市有关单位做好体育休闲文化展区组展工作;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办好项目签约仪式。
民革福建省委:负责对口联系民革中央,邀请民革中央领导出席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跟踪落实有关工作;牵头会同两岸有关高校、厦门市有关单位承办好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城市论坛活动。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负责组织本集团所属各有关单位参展参会;落实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做好文化产权交易区组展、产权交易项目对接工作,争取设立海峡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省广播影视集团配合省广电局做好影视产业展区的组展工作。福建出版发行集团配合省新闻出版局做好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相关工作。
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职责
厦门市成立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办本届海峡两岸文博会。
其他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完成本地区招商组展签约相关任务,做好特装展馆(区、位)布展参展工作,做好第四届文博会在本市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布展参展,协助提供体现本地区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实物、图片、文字说明等资料;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本地区领导、嘉宾和重要客商的组团观摩、参展参会等工作。
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
招商组展签约任务分解方案
第四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招商组展任务总量预计折合为558个标摊,项目签约金额超过100亿元,现场交易额超过4亿元,邀请重要采购商115家以上、参展企业315家以上。现将招商组展签约任务分解如下:
单 位
| 组展任务
(按标摊折算)
| 招商任务
(客商邀请)
| 签约
金额
(亿元)
| 现场交
易额
(亿元)
|
省发展改革委
| 负责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展区组展工作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2
|
|
省教育厅
| 负责高校创意设计展区统筹协调,组织全省高校创意作品参展
| |
|
|
省经贸委
|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2
|
|
省外经贸厅
|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2
|
|
省文化厅
| 负责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组展工作,做好两岸演艺产业交易区的组织布置工作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
|
|
省体育局
| 负责体育休闲文化展区组展工作(约40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
| 0.6
|
省广电局
| 负责影视产业展区组展工作(约20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
|
|
省信息化局
|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展区组展工作(约10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
|
|
单 位
| 组展任务
(按标摊折算)
| 招商任务
(客商邀请)
| 签约
金额
(亿元)
| 现场交
易额
(亿元)
|
省旅游局
| 组织文化旅游企业参展(约10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旅游景区经营企业
| 1
|
|
福州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31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15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3.5
| 0.6
|
漳州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31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8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4
| 0.8
|
泉州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22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15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15
| 0.6
|
莆田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22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15个标摊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7.5
| 0.5
|
三明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22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4个标摊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3
| 0.1
|
南平市
| 负责主题展区180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7个标摊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2
| 0.2
|
龙岩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180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5个标摊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2
| 0.1
|
宁德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225平方米布展工作,并落实8个标摊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2
| 0.05
|
平潭综合
实验区
| 负责主题展区中144平方米布展工作
| 1家重要采购商
5家以上企业
| 3
|
|
省对外文化
交流协会
| | 5家重要采购商
15家以上企业
|
|
|
福建日报
报业集团
| 负责海峡文化产权交易区的组织布置工作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4
|
|
省广播
影视集团
|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4
|
|
海峡出版
发行集团
| | 2家重要采购商
10家以上企业
| 4
|
|
厦门市
| 负责主题展区中315平方米布展工作,落实187个标摊
| 35家重要采购商
50家以上企业
| 20
| 0.65
|
合作项目(由厦门市海峡两岸文博会
筹备工作办公室和省文化厅共同完成)
| 8
|
|
预期
目标
| 落实标摊展位不少于344个
| 邀请重要采购商不少于115家;参展企业达315家以上
| 103
| 4.2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