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娄房发〔2011〕39号)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主体依据
单位名称: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十条
3、《
物业管理条例》第
五条
4、《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
四条
5、《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
三条
6、《
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
三条
二、行政执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