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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7:
  西安市“十二五”其它治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总体要求

主  要  工  程

牵头责任单位

1

按照“一河一策、多措并举”原则,开展河流水质达标工作,确保2014年辖区内河流及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及相关标准。

开展氵皂河、太平河、新河、浐河、灞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等重点污染支流、排污渠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向河道堆弃和倾倒垃圾,污染河流水质,实现河流水质达标。

沣渭新区、长安区政府、户县政府、蓝田县政府、雁塔区政府、灞桥区政府、临潼区政府、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2

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2011年完成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污水站二期工程。

西安水务集团

3

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改善渭河水质。

氵皂河人工湿地工程。

市环保局负责,市水务局配合

4

灞河人工湿地工程。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5

2015年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以上。

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

市水务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

6

建设并完善全市主要河流和景观水体水质在线监控系统。

对渭河西安出入境断面、主要支流和景观水体实时监控。

市环保局

7

通过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弥补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盲点。

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未铺设地区的大学园区、工业园区、餐饮服务区均应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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