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法规标准,创新激励机制
根据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建筑节能条例》,明确建筑节能工作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用能及节水设备管理、供热采暖计量收费等方面的原则、鼓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适合西安气候特征、资源条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的标准化水平。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建筑节能实施和配套政策研究,继续运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农村节能墙体材料等改革发展工作,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强化政府监管,严把节能审查
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和《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试行)》(2005-12-0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等建设工程设计节能标准,强化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对建筑节能管理中如工程项目存在的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施工操作违反规范要求、无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等问题,依法查处,一律不得竣工验收、销售和使用。切实加强节能监管,坚持执行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革新
通过加大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投入和管理工作力度,依托西安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建筑节能科技研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科技攻关,提高建筑节能科研、开发、推广和应用水平。
建立建筑节能专家库,汇集一批建筑节能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为提高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出谋划策。
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的主体。
(五)统筹城乡发展,提升节能水平
农村节能空间巨大,改变目前粗放型的用能方式,不仅对构建节约型社会有重大的意义,而且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在总结“十一五”经验的基础上,以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为突破口,以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龙头,积极引导我市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从而提升全市的建筑节能水平。
(六)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
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培训,一是切实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从业人员以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人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全市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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