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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包头市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包头市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内政办字〔2011〕1号)要求,我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包头市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 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冀学斌(市政府副市长)
  张 晔(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邬怀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世存(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伦(昆区政府区长)
  张建中(青山区政府区长)
  雪 松(九原区政府区长)
  贺海均(东河区政府区长)
  王 章(土右旗政府代旗长)
  任 福(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 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 键(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永立(市经信委副主任)
  鲁性瑜(市教育局局长)
  方 立(市科技局局长)
  杜宝君(市公安局副局长)
  苗玉梁(市财政局局长)
  李丹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重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卫新(市城建委主任)
  姚卫华(市环保局局长)
  王汉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志宁(市水务局局长)
  张凯峰(市农牧业局局长)
  王保申(市商务局局长)
  洪 涛(市文化局局长)
  孙德俊(市卫生局局长)
  张海峰(市统计局局长)
  张勇东(市旅游局局长)
  王 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哈 斯(市安监局局长)
  闫化冰(市金融办主任)
  张永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宝生(市法制办主任)
  刘永恒(市国税局局长)
  万 宏(市地税局局长)
  周建中(市工商局局长)
  刘建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胡啸天(包头民航机场公司总经理)
  姜希琼(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的宏观指导和实施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园区整合、资源开发、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晔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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