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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辽政〔2011〕204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店市夹河镇等3个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大政〔2011〕71号)收悉。同意撤销夹河镇、大谭镇、莲山镇,分别设立唐家房街道办事处、大谭街道办事处、莲山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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