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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二)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与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系统联动、协调配合、整体优化良性机制。完善培训考试考核、质量评估、情况反馈制度,强化培训结果使用。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登记管理。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或培训结业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任后一年内仍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要延长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公务员培训法规政策贯彻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或考试、考核成绩较差的单位,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

  (三)优化培训资源配置。一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开放竞争、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加强对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公务员培训主渠道作用。建立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之间适度竞争,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机构的优质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各县(市、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建设各类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基地,为公务员培训提供直观、生动的讲堂。二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个月。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及市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师资库,实现师资联聘,促进师资共享。三是建立健全培训教材的规划、编审、评估和推荐制度,加强精品电子教材的开发,增强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知识性、可读性。各县(市、区)、各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培训教材,努力形成适合公务员工作特点、适应公务员成长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

  (四)推进培训工作创新。树立现代培训理念,改革创新培训需求调查方法和培训方案设计,避免盲目性,提高针对性。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从传统的“灌输式”向现代培训方式转变,从学员被动参训向互动参与转变,改进班次设置,以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授课为主。采取脱产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培训管理,充分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把培训过程与公务员自我探索、自我思考、自我研究、自我创造有机结合,调动积极性,增强自觉性。广泛运用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增强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培训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倡导公务员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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