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统计监测。建立了全市能源统计监测机制,实施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报表、工业企业主要单位产品能耗报表、能源平衡表编报制度和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定期报送制度,初步形成了公共机构、商贸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能源消耗统计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节能降耗预警监测体系,制定了预警调控方案。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全市及各县(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公报,让全社会监督节能降耗工作。在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的情况下,建立了全社会用电量应急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分析用电量情况并加强了预测预警,制定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10〕233号),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了用电管理措施落实。
四是强化节能评审。按照《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要求,将能评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十一五”期间,先后对40多个市级重大项目开展了节能审查,各县(市、区)也逐步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三)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推进产业集中。加快发展优势产业,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围绕机械、食品、化工和建材行业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配套发展中小企业,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在积极引进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项目的同时,不断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纵向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集中度,合理并高效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选择性接受产业转移,避免科技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产业进驻,确保调整后的产业结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全市列入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加强降耗核查和执法检查。“十一五”期间,全市淘汰了36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节能26.97万吨标准煤,对全市“十一五”工业节能目标贡献率为44.21%。其中,关停煤矿企业8家,产能24万吨;关停和淘汰水泥生产线企业6家,产能115.5万吨;关停小火电1家,产能2.4万kw;淘汰落后电机22台、S7变压器40台、黄磷炉2台、燃煤锅炉13台以及风机、鼓风机等落后用能设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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