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水务局: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水资源的调度,为环境应急救援提供物资、技术支持。
(6)市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物资保障。
(7)市农业局:负责评估环境污染造成的农作物及农产品损失,提供生态破坏预防和修复的技术支持。
(8)市林业局:负责评估环境污染造成的林业方面损失,提供生态破坏预防和修复的技术支持。
(9)市卫生局:负责协调伤员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医疗救援工作,提供化学品中毒预防和救治的技术支持。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的气象技术支持。
(1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提供环境应急事件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组织协调工作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
(12)市民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人员的转移安置及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13)成绵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负责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调查,联系危化品事故车辆吊装工具,转移事故车辆至空旷地带,以避免危害扩大。
(14)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环境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15)市武警支队:参与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现场警戒,做好人员的疏散和伤员的搜救工作。
(16)市消防支队:参与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现场消防工作。
(17)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好食宿,稳定好情绪,组织周边企业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置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河道等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救援现场的险情监测、监察;根据险情发展、应急反应方案实施效果作出初步评估,提出调整应急反应措施的意见或结束应急反应行动的建议;组织、协调和指挥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其他善后工作。
现场应急处置组由应急策划组、应急行动组、监察监测组、警戒警备组、应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7个工作小组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副指挥人选由市环境应急领导指挥部指定。各工作小组组员由其组长或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
1.应急策划组
由市环保局领导任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的种类,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接收、核实和汇总,按险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上报和通报,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指令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策划并起草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处置意见建议。
2.应急监察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领导任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种类,成员单位由环保、安监、林业、农业、公安、气象等相应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