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2010年,达到50%;2015年,达到75%左右,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3、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至2007年,市及各县区均建有1所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骨干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人数之比达到3∶7;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4、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办好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专生达到0.8万人;2020年达到1.2万人以上。
5、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政策和体制,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网络,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6、建立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文化体系、科学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现代教育思想、
教育法治环境、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
二、河源市2004-201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落实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体制,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增长。
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实现《
教育法》所要求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经费没有实现“三个增长”的县区,要追究县区长的责任。税费改革后,县级财政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中按原核定农村教育收支缺口占总收支缺口的比例以上安排教育补助资金。
从2004年起,每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到2010年力争达到5%。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从2004年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级财政在正常安排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外,还必须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建设经费、偿还教育历史欠债经费、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经费、英语教育经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发展职业教育经费、师资培训经费纳入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教育经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必须接受各级人大、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