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职责范围内灾情收集上报;
--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的有关工作。
西昌水文局、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及时提供水文、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州救灾办:综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州民政局:负责气象灾害检查、核实、上报,组织指导灾后转移安置灾民生活,负责组织协调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社会捐赠;
州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州防洪、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安排、指导灾区水利设施的修复;
凉山军分区:按照《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组织协调驻凉山部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州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森林灭火和消防工作,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和社会秩序维护等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州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州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燃气、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给水工程的恢复应分别由有管辖权的城管部门等组织辖区内的设施修复工作;
交通部门(州交通局、西昌铁路分局):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运输;
通信部门(州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等):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利用手机、小灵通短信和卫星、网络等快速传递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州卫生局: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等;
州药监局:负责组织灾区所需医药用品的调配;
州广播电视局:及时准确的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和预警信号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州经委: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和电力供应保障;
州畜牧局:及时提供畜牧灾害监测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灾后畜牧业生产自救。
3 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气象灾害信息来源
--县级以上气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特别是凉山州气象台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监测和气象灾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