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州人民政府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的领导,设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州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全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常设领导机构,统一组织、计划、协调和指挥全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凉山州军分区参谋长、州气象局局长、州救灾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气象、水利、水文、民政、农业、国土资源、军分区、公安、武警、财政、救灾、建设、经委、交通、林业、畜牧、通信、卫生、药监、环保、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气象局,主要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传达指挥部指示和命令,负责全州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输。
  2.2指挥部的职责
  指挥全州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在发生全州性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具体为:
  --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决定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决定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重大事项。
  2.3气象机构职责
  --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和消雨(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承担本应急预案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2.4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
  --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