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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州长公开电话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州长公开电话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2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12345州长公开电话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12345州长公开电话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12345州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批评、投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转变作风,改进政府工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范围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系统联动单位)。
  二、组织实施
  由州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评价内容
  (一)组织领导(5分)。
  1.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科室和具体的责任人负责州长公开电话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2分)
  2.把州长公开电话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来信来电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能亲自阅批处理(1分)
  3.配备州长公开电话工作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有专门工作经费。(1分)
  4.州长公开电话网络健全、畅通。(1分)
  (二)制度保障(3分)。
  1.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州长公开电话来信来电办理工作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3分)
  (三)规范办理(12分)。
  1.受理及时。(2分)
  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群众拨打的每一个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留言和通过网络提交的诉求,并进行分类处理,做到随接随办。
  联动单位承办人员必须每天登陆州长公开电话业务处理系统,查询处理待办事项;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电,要及时办理或转办,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办或拖延办理。
  扣分:凡无正当理由推诿不办或逾期拖延不办的,一次扣1分
  2.程序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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