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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玉树州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逐一建立违法、违纪用地处理和整改档案,并向上级部门备案,必要时报纪检监察部门。
  4、完善各项制度,重点是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统一供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
  5、反馈处理和整改信息,上报处理和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各集体或国有用地单位,按照本次确定的土地亩数给予确权登记,并进行换(办)证工作,与政府签订国有存量土地和集体土地保护协议书。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目标:非法占地、非法转让等行为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行为得到纠正,政策界线明确,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形成结论,全州土地管理工作开始走向科学、合法、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
  主要任务:
  1、以县为单位对整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州整规领导小组。州整规领导小组要在10月15日前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送全州治理整顿工作总结。
  2、结合各自实际,召开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总结会议,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对于工作成果群众的满意度必须达到基本满意和合格。
  3、州整顿领导小组赴各有关县和州直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抽查和验收,抽查率不低于30%。
  4、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1)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总结;
  (2)各类统计汇总表;
  (3)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和土地执法错误行为纠正情况档案;
  (4)逐宗处理和整改的情况报告;
  (5)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土地管理制度。
  (6)土地违法案件得到处理,不遗留尾巴。
  (7)国有和集体土地得到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职能到位的重要手段。各县、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州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各县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具体督促指导各县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州国土资源局和州监察局分别下设办公室、土地违纪案件审理办公室。各县也要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班子。对整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各级政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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