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署办〔2011〕166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地区国土局《海东地区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海东地区砂石资源
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国土局 二0一一年八月)
为全面清理整顿我区砂石资源开采秩序,加强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全区砂石资源开采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大力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努力维护全区良好的砂石资源市场秩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区砂石资源开采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确保达到“依法规范、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的,使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及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在全区范围内所有的采砂场,重点是在耕地中挖砂取土和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行为,以及在河道内的各种采砂场及管理秩序。
(二)整治内容: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河道用地范围内和河道用地范围以外两个方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