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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山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山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
(中府通〔2011〕3号)


为全面、真实、准确了解我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现状,实现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住房体系,为我市制定住房保障五年建设规划提供参考,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户籍人口住房保障需求情况开展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
  二、实施范围:全市行政区域。
  三、调查登记对象: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7元以下,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口。
  四、实施方式:本次调查登记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调查登记对象可登陆中山建设信息网(www.zsjs.gov.cn)下载、或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按照所对应情况填写调查登记表后交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统一将填写好的调查登记表通过当地镇政府、区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提交给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233077)。具体流程(略)
  五、调查登记对象要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确保所填资料全面、真实、准确。
  六、本次住房保障需求情况调查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让调查登记对象充分了解调查目的、方法、内容,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表
  2.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登记表

申报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 作 单 位

 

户籍地址

镇(区)    村

现常住地

镇(区)    村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与申报人关系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学习单位

 

 

 

 

 

 

 

 

 

 

 

 

 

 

 

 

 

 

      

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4800元以下(不含本数)    □4800-6300元     

□6301-13200元         □13201-25357元   

家庭人均资产净值

□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 □5万-11万元  □11万元以上(不含本数)

现住房

状况

□自有宅基地   □自建房   □借住  

□租住公房    □租住私房  □商品房及其它

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若无自有住房,此栏不用填)

□10平方米以下   □10-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13-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公租房

需求类型

□租住集体宿舍         □租住一房   

□租住二房            □领取租赁补贴

申报人

承诺签名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

说明

本表只用于住房保障需求调查,为制定本市住房保障5年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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