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的通知
(东府办〔2011〕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全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东莞建设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加强引导。在认真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制定市、镇(街)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制约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以示范区为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新机制。
3、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根据东莞市、镇(街)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推进市镇之间、镇街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之间的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集成、整合,提升效能,形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新莞人特色,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普惠性和便利性,推进村(社区)以及企业、工业园区的基本文化设施和服务全覆盖,切实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5、全民共建,着眼提高。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促进公共文化工作的提高、创新与发展。
(三)目标要求
以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要求,全市动员、扎实推进,着力构建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共同繁荣,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与文化权益全面保障,物质生活质量与文化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国领先,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跻身前列,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广为知名,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率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制度设计力争取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成果,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为实现创建目标,必须在巩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题,狠抓指标达标,探索机制创新,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全面完成创建示范区的各项任务。
(一)在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上形成示范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建立以服务人口为依据、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结合东莞实际,要尽快完善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工程,全面提升镇(街)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水平,解决全市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盲区,推进公共文化设施100%覆盖到村(社区),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率等指标达到广东省先进水平。
1、重点落实市级“一中心一馆”建设项目。抓紧筹建市民艺术中心(包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中心),市文化馆参加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成为国家一级馆。尽快解决东莞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遗存问题,争取2011年对外开放使用。
2、实施镇级“两馆评估定级”项目。根据镇(街)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按照国家县(市、区)级文化设施要求提升建设水平,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上,参照国家县(市、区)级的建设标准,重新规划建设或进行改、扩建。 2011年,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实现全市镇(街)24小时自助图书借阅全覆盖。2012年,力争部分有条件镇(街)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3、着力实施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项目。促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均衡发展,扶持欠发达镇、村,优先解决全市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盲区,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20)》要求,村(社区)要按照“五个有”标准建设,即有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社区)图书室(图书馆服务点)或农家书屋、有一个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有一批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器材。同时,要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结合实施市政府十件实事之“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推进“五个有”项目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纳入“五个有”建设范围的村(社区)要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其余的村(社区)也要按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到2012年,实现100%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
4、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要求,结合东莞市为试点城市的实际,推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2011年,在完成莞城、虎门、麻涌、塘厦、常平等5个镇(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推广。为推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达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市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考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原已达标的村(社区)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奖励。到2012年,100%的镇(街)、村(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为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建议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和文化信息共享资源工程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合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