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使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涉及各行各业,使用量大面广,部分单位危化品、剧毒品储存量远远超过了经营许可用量,甚至构成重大危险源。许多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安全管理、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了解,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几率较大。使用环节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最新颁布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鉴于此,下一步必须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量大、安全生产现场要求高的重点企业的基础档案,分析掌握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主要生产工艺装备情况和事故特点,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日常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根据企业危化品及剧毒品储存量、安全性状况,对危化品使用单位也实行ABC分类监管,量化监督检查周期,规范监督检查标准。二是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安全监管分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对危化品、剧毒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增加安全检查的频次,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对于技术性比较高的使用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业安全检查,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找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对逾期未完成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通过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危化品、剧毒品使用单位的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危化品、剧毒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督促危化品、剧毒品使用单位从购买、作业场所、储存等环节加强安全管理。首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装置,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其次,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专库专存及“五双”制度。第三,危化品、剧毒品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定期组织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当地安全监管分局或市安全监管局备案。第四,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教育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须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确保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