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九)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网络游戏服务的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图书发行和印刷复制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国内报刊社驻我市记者站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四)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参与对外文化宣传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综合统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文化科
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艺术科
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协调全市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
(五)文化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引导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