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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11〕3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再创山东农业发展新优势,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为目标,以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引导内部规范管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发展,对深化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业整体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合作社个体发展规模不大,内部规范管理水平不高,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和服务社员能力不强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着力在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上下功夫,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为方向,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由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由一般推动向重点突破转变,狠抓关键措施,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提高其带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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