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鲁政发〔2011〕3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步伐,现就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简政减负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和清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审批事项。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对需要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编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决定公示、行政审批听证及行政审批决定备案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并联审批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清理修订涉企政策规章。及时清理和修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统一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畅通企业申诉渠道,及时查处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涉企收费项目审批管理,对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法进行清理规范,严禁擅自越权审批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取范围,坚决取消未经法定程序设定的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规范对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会展培训活动、加入学会协会组织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减少涉企重复鉴定和检验。涉及企业的鉴定、检验、评审等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同部门和行业所进行的鉴定和检验结果应互相承认,不得要求重复鉴定和检验。逐步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鉴定、验收、检查的工作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