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人口管理体制。切实改变现行人口管理中"政出多门"、"证出多门"及"人户分离"的现象,逐步形成以居住证管理为主的常住人口现居住地综合管理的模式。
三、政策措施
(一)合理调控人口总量
l、对政策性进沪人口的迁入实行控量节流。合理确定年度进沪人口规模,设计申请者评估指标体系,对支内支边退休、投靠子女、异地婚姻等申请进沪人员,按照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实行定量评估、循序排队,有计划地逐步迁入。
2、加强对一般外来劳动力总量和结构的综合调控。根据本市劳动力供需情况,确定外来劳动力申领短期居住证的年度发放总量,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制定包括年龄、技能、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在内的准入条件。对外来劳动力的居住证,实行有条件的准签、续签及停签制度。同时,对外来劳动力分类实行上岗资格认证与培训制度,并将此作为在沪就业与居住的重要依据。在适度从严控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同时,探索建立外来劳动力在沪居住和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办法。加强对单位使用一般外来劳动力的监督,保护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3、鼓励上海户籍人口流出。对愿意到外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的本市户籍人口,从本政策颁发实施之日起,其户口可按照本人意愿自由迂入或迂出。当前,结合西部大开发和产业梯度转移,鼓励本市居民的流出。同时,积极稳步地开展对外劳务输出。
(二)提高人口整体素质
l、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市民文化素质。高质量、高标准地办好义务教育;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继续扩大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重点建设好若干所国内一流并具国际水平的高等院校。到 2005年,本市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超过50万人,其中,研究生超过8万人。
2、加强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进一步放宽对在职人员报考成人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件限制。通过中专和技(职)校等教育存量资源的调整,加强对本市"农转非"劳动适龄人口和城镇各类从业人员进行上岗或转岗培训。今后五年,确保每年有250至300万人接受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
3、探索人才柔性流动的实现形式。适当调整人才进沪入籍政策,努力争取人才流动以柔性为主。促进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国内外各类紧缺型和需求型人才,通过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和任务聘用等灵活的用人方式,建立高级人才研究室制度、访问学者制度和客座研究员制度,吸引更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沪从事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经营管理等。
4、探索对柔性流动人才实行市民待遇的制度。对通过柔性流动方式进沪的人才,试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在合同聘用期内可享受包括申办企业、子女入托上学、汽车租赁、购车上牌、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的市民待遇。增强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上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入股、期权奖励、技术有偿转让等要素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