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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人口综合调控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人口综合调控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2年6月14日)


  为推进上诲"四个中心"的建设,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逐步建立以人口总量调控、人口素质提高、人口年龄结构优化、人口布局合理和人口综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综合调控政策体系,现就加强本市人口的综合调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人口的资源意识和调控意识,切实加强人口的规划和管理。
  (二)统筹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人口综合调控体系,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年龄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创造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
  (三)充分体现控制人口、不控制人才,中心城人口导入从紧、郊区城镇人口导入适度从宽,户籍人口控制从紧、居住人口加强调控的政策导向,既着眼人口总量调控与结构优化的长远目标,又注意与国家现行人口政策的衔接,形成人口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 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人口规模要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由总量控制为主向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并重转变。继续抓好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常任人口流入流出合理机制的形成,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到2005年,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650万人左右。
  (二)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人日的身体素质,降低出生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增强市民保健意识;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开放的、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与体制环境,加大对海内外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促进人才国际化,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加快上海人才高地建设。到2005年,本市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目前的8.9年提高到11年,新增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目前的12年提高到14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由目前的38.8%提高到55%左右。
  (三)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努力减缓人口年龄构成的波动幅度,并注重新增政策性迁入人口、外来劳动力、引进人才的年轻化,努力降低城市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努力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根据人口年龄构成变动,合理调整与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
  (四)促进人口合理布局。加快郊区城镇建设,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郊区疏解,郊区人口向城镇集中,鼓励投资类和技术聘用类迁入人员到郊区城镇落户。提高准入条件,严格控制中心城人口的机械增长;适当调整迁入郊区城镇的投资类与技术聘用类人员的进入门槛。到2005年,郊区城市化水平由目前的45%提高到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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