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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分工

  “菜篮子”工作涉及生产、运输、储备、销售、消费等多个环节,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菜篮子”工作,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农业局负责拟订“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本地生产及异地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菜篮子”产品种养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和产品认证,指导督促种植和畜禽养殖基地对“菜篮子”产品开展自检;落实动植物疫病防控。

  市发改局负责将“菜篮子”工作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对“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等相关财政扶持、奖励和补助,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经信局负责制定商业网点规划,整顿和规范“菜篮子”产品流通秩序;培育发展和完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流通与配送网络,推动市内农批市场、超市等与主要“菜篮子”产品基地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建立和实施主要“菜篮子”产品应急储备制度及应急供应预案。

  市物价局负责“菜篮子”产品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管;统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划建设;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平价商店建设,实施“菜篮子”产品价格临时干预。

  市卫生局负责“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水产品质量监督、认证与管理,查处生产不合格水产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施加工环节“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查处加工不合格“菜篮子”产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对“菜篮子”产品销售企业及“菜篮子”产品市场中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菜篮子”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菜篮子”产品经营者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市食药监局负责“菜篮子”产品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质量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编制市内“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生产环境安全。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保障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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