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硬化率达到100%,边沟无垃圾、杂草和污水残留;
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3.主要交通干线路灯安装率达到100%;
4.全市农村绿化率大于20%;
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6.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生活污水基本净化处理;
7.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80%以上,有固定垃圾处理(填埋)场所或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置;
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散养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9.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90%以上;
10.农村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治内容
(一)推进村容村貌建设。提高农村镇村街路道路硬化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清除乱搭乱建;清洁河道水面,清除漂浮垃圾;提倡农村农户庭院环境卫生整洁,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指标;通过绿化村内主要街道、庭院和空闲地,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在主要街道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出行和娱乐;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文体广场,安装健身器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通过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实行集中供水,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三)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推行垃圾集中处理;对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对无法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的农村生活垃圾,选用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
(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逐步建立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村庄要建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将城市周边村镇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通过清理河道、池塘垃圾,做到水面无水草杂物,河岸无垃圾,无臭水沟塘。
(五)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扩大整治村的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或养殖数量;农作物秸秆通过过腹还田、秸秆气化、食用菌生产等实现废弃物综合再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