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目标三年规划(2001-2003)
(2001年5月22日)
一、背 景
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市民的生殖健康水平,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的"所有国家应尽早不迟于2015年通过初级保健制度,为年龄适合的所有人提供生殖保健"要求以及国家提出的生殖保健服务分阶段目标,各级政府将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1998年3月,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年奋斗目标,提出了2000年实现上海育龄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要求。为此,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育龄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规划(1998~2000年)》。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生殖保健规划。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市民的生殖保健意识逐步增强。各街道、镇(乡)普遍因地制宜地建立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大多数居、村委也设立了服务室(点),社区生殖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至2000年底,全市244个街道、镇(乡)建立了综合服务站,建站率达93.8%。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已成为上海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初步建立了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终期评估结果显示,本市常住人口生殖保健的主要指标有所提高,2000年全市"六期"综合教育知晓率82.05%(目标70%以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93.93%(目标90%以上)、婴儿死亡率8.18‰(目标9‰以下)、已婚妇女人流率4.68%(目标5%以下),率先全国10年实现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
但是,目前本市的生殖保健工作水平与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生殖保健指标尚未达标,如孕产妇死亡率、避孕方法知识知晓率、剖宫产率等;某些指标(如育龄妇女人流率)虽然已经达标,但离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仍有差距;群众对生殖健康、生殖保健的认识和科学知识掌握还不足,还没有成为自觉的行为;各区、县生殖保健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尚待完善。
实现生殖健康是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人口整体素质提高的重要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提出的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要求,本市要进一步加强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力度,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