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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积极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和捐资,形成多渠道投资机制。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群众团体作用
  利用各种传媒,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人口意识的公益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党校、干校要普遍开展邓小平人口思想及新时期上海人口形势、目标、任务等内容的宣传,提高各级干部的人口意识与可持续发展观念。
  通过社区人口学校、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等途径,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市民的人口意识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本市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老年学学会、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学会、优生优育协会、性教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组织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发动协会志愿者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快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21世纪本市人口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人口有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推广有利于提高人口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要遵循"面向基层、深入社区、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指导思想,搞好相关服务资源的整合,完善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益。
  "十五"期间,在现有的上海人口情报中心、上海计划生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上海市人口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全市各有关高校、社会科学院和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力量,协作攻关。该"中心"为事业性研究咨询机构,主要任务是建立人口情报信息资料库,组织全市有关专家,进行上海中长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培养人口与生殖健康领域的干部和专业人员;对各项重大人口政策措施进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实施有关人口与发展的跟踪调查,研究和制定人口发展指标体系。
  继续保持上海计划生育科技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强新型生育调节技术研究、生殖调节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研究。"十五"期间,完成新型抗早孕药物和药物抗中孕用药方案、新型避孕药具、新型宫内节育器、计划生育新材料、发展胚胎着床前遗传病诊断技术及现有优生诊断技术改进和实用化等28项研究;以学科发展带动一批各具特色的"产、学、研"一体化机构的建立,分别把上海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建成世界卫生组织在亚洲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发展中国家科技人员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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