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调控迁移人口数量和结构
制定实施机械人口增长调控方案,改革户籍制度,探索和建立"居住证"管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上海控制人口,不控制人才"的要求,逐步加大迁入人口中人才引进及为吸引资金服务而进入人员的比重,在年度进人指标数的限度内,优先考虑人才引进、资金引进的需要,适度调整有关户口迁移政策。对属于引进人才、引进资金而进沪落户的人员免征城市建设管理费。
加强全市人口机械增长指标和布局安排的统筹规划,加强人口迁移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加强对户籍迁入政策调整方案的协调,改变户籍迁入政出多门、重复矛盾的现象。
(四)在动态中控制上海常住流动人口
改进和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与机制,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力度,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加强对常住外来流动人口的总量和结构的调控,实施分类管理。
一是加强外地劳动力数量的宏观调控。完善劳动力市场,及时公布各行、各业、各工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信息,加强与流入本市人员较多的省、区劳动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形成劳动力流动的有序化,限制部分低层次劳动力的盲目流入。二是加强对本市劳动力"走出去"的引导、管理和服务,鼓励柔性流动,减少户籍常住人口总量。三是提高流动成本,合理控制流入总量。
(五)全力推进人口整体素质提高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搞好婚前期、新婚期、孕前和孕早期的保健教育,增强市民的优生优育知识和能力;强化婚前检查制度,做好不宜生育者和暂缓生育者的随访、服务和管理工作;大力开展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的常规筛查;加强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提高接产技术,严禁非法接生;加强对婴幼儿的早期智力开发和性格培养,设立一批家长学校,指导年轻父母对婴幼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加强托儿所建设,使儿童及时接受早期的社会认知和教育。
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加强避孕节育的宣传、服务与管理,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率和有效率,积极推广新型避孕药具,保证药具供应渠道的畅通,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加强预防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性保健意识和能力,减缓本市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的发生率。发展生殖健康产业,加强对性保健用品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到2005年,建成能满足不同时期育龄人群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的服务网络,全市80%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 综合服务站达到规范标准,并建设一批向国内外展示形象的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示范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