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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200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0年3月25日)


  2000年2月8日,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下发《上海市200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执行。

  上海市200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上海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和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年目标的攻坚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把人口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九五”计划和三年目标完成。要继续巩固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两个转变”;实现育龄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率先达到全国人口与计生工作第二步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

  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49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数8.7万人、人口出生率5.8‰、自然增长率-1.0‰,户籍人口控制在132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数7.2万人、人口出生率5.3‰、自然增长率2.3‰、计划生育率99.0%。

  200O年,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积极做好同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争取在市委、市政府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时下发。

  二、完善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继续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制订与之相配套的规章、规范和管理制度;在总结上年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难点问题研讨与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进一步形成合力;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实效,要把育龄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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