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年底前,组织开展《上海市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目标第一阶段工作规划(2001~2003年)》的实施评估工作,并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规划。

  六、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

  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新形势,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和完善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的机制。

  调整充实市人口计生宣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世界人口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引导市民树立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及先进的婚恋与生育理念,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促进健康城市建设。

  继续发展和繁荣人口文化。根据区域特色,创建品位高雅、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人口文化宣传廊;组织创作、演出优秀的人口文艺作品,做好中国人口文化奖的参评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多种媒体的合作,加强人口新闻报道,拓宽宣传教育的渠道。继续办好《人口世界网》、《生命之源》电视栏目和《健康人生》广播栏目。

  积极组织开发具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水平、高品位、高质量的宣传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以社区和村(组)为重点,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送到基层和千家万户。

  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的人口理论教育工作,发挥上海市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人口理论师资业务培训,推进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工作。

  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

  适应城市化和人口流动频繁的趋势,进一步树立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理念,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意见》,加强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健全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双向配合的外来流动人口和市内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与外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合作,对跨省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适用问题进行协调。按照国家11个部委的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开展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治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