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3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现将《2003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转印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3年4月2日
2003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2003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学习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
2.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好
宪法,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的氛围。积极参加上海市第15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继续组织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本市人口计生法规宣传,提高市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积极参与"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大讨论。从培育塑造上海城市精神入手,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水平,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塑造上海城市精神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做好重点对象及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及社会宣传
1.各级领导干部
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结合实际需要,举办法制讲座。积极参加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市委党校处级干部法制轮训班。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法制教材,参加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