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印发2004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人口党委〔2004〕14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2004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转印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4年4月26日
2004年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2004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人口计生系统200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一、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以学习《
宪法》和《
宪法修正案》为重点,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上海人口计生法规体系,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2.开展以《
宪法》和《
宪法修正案》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好
宪法,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的氛围。积极参加"12.4"第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第16届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组织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提高市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