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研究国家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关心并注意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出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积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方面成绩突出;
六、重视队伍建设,在本级及系统内狠抓行风及业务建设,注重对法制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整体政治素质、专业化知识水平较高,对推动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七、认真贯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落实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互相配合、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积极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成绩突出。
附件2:
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在政策法规工作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并成绩突出;
二、认真贯彻"一法三规",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协调相关部门,使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较好地体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原则精神,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立法方面成绩突出;
三、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中讲政治,讲原则,不讲情面,在推动本地依法行政方面成绩突出;
四、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群众的满意程度较高,在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方面成绩突出;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在人民群众中进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泛、深入的宣传,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