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力提升市民法律素质,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加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简化和规范行政事务的办理程序;抓好《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清理不符合《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总结推广信访老户专项治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充分发挥政策推动作用,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奖励扶助体制和机制。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广泛论证,抓紧提出本市城区和农村地区实行计划生育夫妇扶助奖励政策,切实为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四、以人为本,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为平台,以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抓手,加快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手段、社会服务机构和民间组织为载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制定《创建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活动工作规划》,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功能建设,全面推行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一门式"服务,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高度重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积极做好"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使市民能够知情选择适宜的生育时间、避孕节育方法和优育计划;继续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参与预防艾滋病战略规划》,继续发挥人口计生网络在预防艾滋病中的作用,配合卫生部门,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的力度,倡导现代、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大力宣传婚检有益,提高自愿婚检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