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区、县人口发展规划制订的指导,增强其科学性和可行性,使其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全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吻合。年内举办长三角地区人口与发展研讨会。
二、积极探索建立现居住地为主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上海。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上海人口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要从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现居住地为主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努力构建政府规划、市场调控、多方合作、信息支撑的外来人口管理体系,减少盲目流动,逐步形成流动人口有序、互动管理的良好局面,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从事后的被动管理转向事前的有序管理。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基础上,拓展省际协作管理内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选择1-2个外省市试点建立来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在源头对来沪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介绍。
加快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在沪的基本情况,并对流动人口未来的变动趋势以及在沪生育情况作出预测。充分运用和不断完善省际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健全外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
结合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改革,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观念。推进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检查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认真学习贯彻《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市要把宣传贯彻《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2004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并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要抓紧制定与《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规章制度,起草《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实施办法》、《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上海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修订《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