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人口委[2004]1号)
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局、(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委),各委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执行。
二○○四年一月二日
上海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4年,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拓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总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综合改革,巩固和拓展工作平台,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进人口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为本,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752万人左右,人口出生9.2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5.3‰左右,自然增长率-0.7‰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1354万人左右,人口出生7.4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5.5‰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9‰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
2004年,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战略推进,加强人口前瞻性研究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高度,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和实证性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世界的眼光和战略的思维开展国际大都市人口发展与人口管理模式比较等系列研究。针对《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出台等新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根据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变化,对进一步合理调控流动人口进行深入研究。按照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抓紧研究提出"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编写出版《上海人口发展报告》,使人口发展始终与上海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综合信息和人口出生预报信息等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综合调控和生育调节。研究制定计划生育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对人口研究的投入,加快上海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