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浦区卫生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内初次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人员,本年度采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名方式,报名程序见附件六
(三)申报时间: 2004年1月12日-1月20日
(四)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卫生类学历证明;
4、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
7、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照片数量为申报科目数为1、3、4的为3张,申报科目数为2的为4张。
8、非上海户籍考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材料要求:
1、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个人提供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申报时提供复印件。
2、个人申报:《申报表》由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后并盖章。申报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6月26日、27日。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2:00-- 4:00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2:00-- 4:00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7月3日,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四个考试科目均采用笔答方式考试。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医学技术专业各考试科目均为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各考试科目均为笔答方式考试。
3、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